前幾天和朋友提到, 我是個不相信直覺的人, 情感上的喜歡並不足以
堅定我對某個人或事情的信念, 通常要經過很多測試 思索 再確認, 我才
會願意肯定自己"不理智情感"下的抉擇.

今天我要講的雜感的是延續之前說的熱情而快樂的生活. 最近我陷入
知識飢渴期, 每天都想要看新文章, 感覺似乎解決了一部份疑惑, 可是又
多出更多疑惑, 所以又想看更多新文章, 那是一種很想走出迷霧森林, 可
是越走發現霧越濃, 於是"走下去"的本身就變成一種目的的過程, 而幸運
的是, 雖然走在霧中不太舒服, 可是走路的本身還挺令人愉悅.

某次國小同學會, 一個男生跟我說他記得小時候午餐時間我在看故事書,
他問我為甚麼要在吃飯時間看看故事書, 我跟他說,"因為精神也要食糧阿."
長大後聽了覺得蠻好笑的, 我只記得自己常一心想知道故事結果, 上課或是
午睡的時候在偷看故事書, 倒是不記得這場小對話.

我想閱讀文學對我來說一直是很快樂的一件事, 它滿足了我很多對於
世界 人類情感和思考分式的好奇, 只是同樣的快樂能轉嫁到閱讀科學的
層面上, 似忽是來新實驗室後 比較最近才發生的轉變, 雖然這一切有可能
只是累積太多data懶惰分析, 藉口"閱讀科學"來逃避枯燥資料處理所產生
的假象, 而我也不曉得這樣的熱誠還會持續多久. 但是至少現階段來說, 每
當我想起自己一年前說的, "當然有呀, 熱情還在, 只是要找到讓我快樂的
事情來付出熱情.", 或是17歲那年在給高中同學的紙條上寫著, "我覺得
不管從事甚麼工作, 最重要的就是真心喜歡那份工作. 想想看, 我們將花
上至少1/3以上的時間在工作, 如果不喜歡那份工作, 那是多麼令人沮喪
而悲傷的一件事阿." 就感到十分幸運與感激. 我不知到未來我會從事甚麼
工作, 但至少在這個階段, 我覺得自己終於可以將過去不知為何對neuroscience
產生的"不理智喜好", 轉變成能公諸於世的肯定答案, "是的, 我很喜歡
neuroscience, 也喜歡我的工作, 它讓我感到快樂而充滿熱情.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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